《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 人民政府
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
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导语: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中发〔2021〕36号),推动我区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2022年1月10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系统观念,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短期和中长期的关系,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引领,以产业结构深度调整为重点,以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为关键,大力推动绿能开发、绿氢生产、绿色发展,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空间格局,坚定不移走出一条生态优先、绿色低碳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确保如期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为努力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继续建设经济繁荣民族团结环境优美人民富裕的美丽新宁夏提供有力支撑。
●基本原则。服务全局、节约优先、双轮驱动、协同联动、防范风险。
二、主要目标
2025年 奠定碳达峰碳中和坚实基础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初步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
●全区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20年下降15%。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6%。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
●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1750万千瓦和3250万千瓦,绿色能源发电装机和发电量占比分别达到55%和30%以上。
●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32.5%以上,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提高到27.9%以上。
●森林覆盖率达到20%,森林蓄积量达到1195万立方米。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7%,湿地保护率提高到58%,湿地面积稳定在310万亩。
2030年 二氧化碳排放量顺利实现达峰
●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取得显著成效,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
●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分别达到2450万千瓦和5000万千瓦以上。
●森林覆盖率达到21%,森林蓄积量达到1395万立方米。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57%,湿地保护率达到58%以上。
2060年 顺利实现碳中和目标
●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和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全面建立,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80%左右。
三、重点任务(11个方面34项改革举措)
(一)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低碳转型
●强化绿色低碳发展规划引领。将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导向和目标要求全面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
●优化绿色低碳发展区域布局。加快构建“一带三区”生态生产生活总体布局。
●加快构建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扎实做好“绿能开发、 绿氢生产、绿色发展”三篇文章,闯出一条“三绿”发展新路子。
(二)深度调整产业结构
●大力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制定落实能源、冶金、有色、建材、石化化工、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对冶金、化工、煤电、等重点行业实施项目节能评估和碳排放评估,从能耗总量、能效标准、碳排放量等方面严把准入关。
●推动高耗能产业节能改造。支持高耗能企业联合重组、上大压小、更新技术设备,提升能效水平。
●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加快发展新能源、新材料、新食品、智能及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
(三)着力打造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
●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坚持集中开发和分布式开发并举、就地消纳和扩大外送结合的原则,加大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开发力度,不断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
●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进煤炭消费量在2025年左右达峰,并在“十五五”时期实现稳中有降。
●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加快构建以新能源为主的新型电力系统,推进骨干网架规划建设,持续提升系统调节能力和外送电规模。
●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统筹绿色低碳转型与能源安全保供,坚持“先立后破”,有序调整能源生产结构。
●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发展配售电环节独立市场主体,完善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和辅助服务市场衔接机制,扩大市场化交易规模。
(四)全面提升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强化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严格控制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合理控制能源消费总量,逐步建立二氧化碳排放总量控制制度。
●大幅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深入开展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行动,推动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早日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深入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
(五)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积极推进多式联运示范工程创建。推进大宗货物“公转铁”,提高铁路在综合运输中的承运比重。
●推广节能低碳型交通工具。加快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优先在城市公交、出租汽车、水运、机场等领域应用。
●积极引导低碳出行。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推进银川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加强自行车专用道和行人步道等城市慢行系统建设。
(六)推动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
●促进城乡建设管理模式低碳转型。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机制,全面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
●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实施建筑领域碳达峰行动,规范绿色建筑设计、施工、运行、管理,全面普及绿色建筑。
●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深化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加快推动建筑用能电气化和低碳化。
(七)加强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推广应用
●加强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攻关。加强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实施绿色低碳关键技术攻关等专项行动。
●加快先进适用技术研发应用。积极开展智能输变电装备等智能电网技术的研发和集成应用。加强电化学、压缩空气、二氧化碳等新型储能技术引进和集成应用。强化氢能生产、储存、应用关键技术研发。
(八)巩固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能力
●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持续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
推进实施贺兰山生态保护和修复、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
●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严
守生态保护红线,稳定森林、草原、湿地、耕地固碳作用。
(九)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加快建立绿色贸易体系。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引导企
业扩大高质量、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绿色产品和有机农产品出口,积极扩大绿色技术、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等进口。
●积极参与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引导我区新能源企业
“走出去”开展绿色投资,加强与“一带一路”国家清洁能源开发合作。
(十)健全地方法规标准和统计监测体系
●健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根据国家制定和修订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情况,适时研究制定、修订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完善标准计量体系。建立健全碳排放基础数据核算、
计量、评估体系。建立完善市、县(区)和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林等领域能源及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体系。
●提升统计监测能力。加强碳排放重点行业领域能耗统
计监测,夯实碳达峰碳中和统计基础。加强全区、市、县(区)二氧化碳排放统计核算能力建设。
(十一)完善政策机制
●完善投资政策。加大政府投资对节能环保、新能源、
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领域项目的支持力度,引导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绿色低碳投资,构建与碳达峰碳中和相适应的投融资体系。
●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研发绿色低碳
金融产品和相关服务,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引导金融机构为绿色低碳项目提供长期限、低成本资金。
●完善财税价格政策。对重点行业低碳技术示范工程给
予引导性资金支持,落实好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严格落实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政策。
●推进市场化机制建设。主动融入全国碳排放交易市场,
逐步扩大我区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行业范围。
四、保障措施(5项保障措施和“1+N+X”政策体系)
(一)5项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领导小组指导和统筹做好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各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建立强有力的工作推进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制定落实举措。
●强化统筹协调。在出台政策、推进落实等方面,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政策取向一致、步骤力度衔接。
●加强宣传引导。搭建全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网络发布和查询平台,统一发布国家和自治区碳达峰碳中和政策。
●增强队伍能力。加快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碳达峰碳中和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完善绿色低碳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
●严格监督考核。将能源消费、二氧化碳排放等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指标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效能考核指标体系,增加考核权重,加强指标约束。
(二)1+N+X政策体系
“1”,《实施意见》。
“N”,制定全区碳达峰实施方案和能源、工业、建筑、交通、农业农村等各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X”,制定碳汇、财政、税收、金融、科技、国民教育、氢能产业、全社会节能、能源保障供应等领域的支撑政策。